二次起诉判决离婚流程主要包括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和判决阶段。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后进入审理环节,包含审理前准备、调解、开庭审理;最后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

首先是起诉阶段。当事人需要撰写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阐述婚姻状况、感情破裂的原因等)。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第一次起诉的判决书等。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

接着是审理阶段。审理前准备阶段,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

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试图通过调解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判决书。

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开庭时,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之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法院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

二次起诉判决离婚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