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纠纷提起诉讼的费用主要包括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案件类型按标准计算,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则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原则上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仅在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明确约定的特殊情形下,可能由败诉方或侵权方承担。
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其计算标准和承担规则由《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
1. 诉讼费用的计算标准
打架纠纷通常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侵权责任纠纷,若原告提出具体的赔偿金额(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则按“财产案件”标准计算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分段累计交纳: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等。
例如,若原告主张赔偿15万元,诉讼费计算为:1万元以下部分50元 + (10万-1万)×2.5%(2250元) + (15万-10万)×2%(1000元),合计50+2250+1000=3300元。若案件不涉及具体赔偿金额(如仅要求赔礼道歉),则按“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2. 诉讼费用的承担规则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例如,原告主张赔偿10万元,法院判决支持8万元,则原告需承担20%的诉讼费,被告承担80%。若原告全部败诉(如主张无事实依据),则需自行承担全部诉讼费。
二、打架起诉的律师费用
律师费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时需支付的费用,其金额和承担主体与诉讼费用不同,主要由《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
1. 律师费的收费方式
律师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包括打架侵权纠纷)的收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明确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具体可查询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例如,北京市规定,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3000-1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市场调节价部分则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资历、地区经济水平等协商确定。
2. 律师费的承担原则
我国法律并未将律师费列为“必然由败诉方承担”的费用,因此律师费原则上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这是因为律师费属于当事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自愿支出的“选择性成本”,并非诉讼的必要费用,法院通常不支持将其转嫁给败诉方。
3.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例外情形
尽管原则上由委托人承担,但在以下特殊情形中,律师费可能由败诉方或侵权方承担:
(1)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例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如商标、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权利人因维权支出的合理律师费由侵权人承担”。但打架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目前并无全国性法律或司法解释将律师费纳入赔偿范围,仅部分地区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原则”,对严重侵权行为(如故意殴打致人重伤)支持合理的律师费赔偿,需结合具体案情和当地司法实践判断。
(2)双方事先明确约定:若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如打架事件源于合同履行中的冲突),且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一方违约或侵权导致诉讼的,律师费由违约方或侵权方承担”,则法院可能依据合同约定支持律师费的主张。但打架侵权纠纷多为突发性人身伤害,当事人通常无事先合同约定,因此该情形较少适用。
三、总结
打架起诉的费用中,诉讼费用根据赔偿金额按比例计算,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则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原则上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仅在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明确约定时,才可能由败诉方或侵权方承担。当事人在起诉前,需结合诉讼请求金额预估诉讼费,并与律师充分沟通律师费标准,避免因费用问题影响维权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