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子面积有异议,需先明确面积类型及误差来源,收集相关证据后申请专业机构测绘,依据测量结果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解决,过程中需严格遵循《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等规定。
首先需明确房屋面积的类型及误差来源。房屋面积通常包括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三者的计算依据和范围不同。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包含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则涉及电梯、楼梯、公共门厅等共有部分的分摊。实践中,面积异议多源于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不符,或对套内、公摊面积的具体计算存在争议,需先通过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等材料确认争议面积的具体指向。
其次,收集关键证据是处理异议的基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含补充协议)、开发商提供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不动产权证书、交房通知书、付款凭证等。其中,购房合同中关于“面积差异处理”的条款是核心依据,多数合同会约定误差处理方式(如多退少补、解除合同等);若合同未明确约定,需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规处理。此外,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如书面函件、邮件)也需留存,作为后续协商或维权的证据。
第三步,申请专业机构进行测绘。个人自行测量(如用卷尺量取房间长宽)不具法律效力,因套内面积需计算墙体中线面积,公摊面积涉及复杂的分摊系数计算,需由具备资质的测绘机构完成。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测绘机构需取得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申请流程通常为:向开发商提交书面测绘申请(明确异议点),若开发商拒绝或拖延,可自行委托机构测绘,费用承担方式需参考合同约定(无约定时,后续若证实存在误差,可要求过错方承担)。测绘结果需出具正式报告,作为争议处理的法定依据。
第四步,依据测绘结果协商解决。若测量确认存在面积误差,优先与开发商协商处理:若合同已约定误差处理方式,按约定执行(如“误差±3%内据实结算,超出部分双倍赔偿”);若合同未约定,需严格遵循《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误差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不退房的,3%以内部分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面积不足3%,出卖人需双倍返还不足部分房价款。协商时需书面记录达成的协议,避免口头承诺。
第五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开发商拒绝按规定处理,可采取以下方式:向当地住建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提交测绘报告、合同等证据,部门会责令开发商整改);申请仲裁(需合同中存在仲裁条款,向约定仲裁机构提交申请,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向法院起诉(准备起诉状、证据清单,法院会依据测绘报告、法律规定及合同条款判决,支持合理诉求如退款、赔偿或解除合同)。
需注意常见误区:二手房面积异议需重点核查不动产权证面积与实际是否一致,若原房主或中介存在面积欺诈,可要求赔偿;自建房面积异议可能涉及规划许可与实际建设差异,需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复核。无论何种情况,专业测绘报告是核心证据,法律途径需以书面证据为支撑,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维权结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