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考虑子女年龄、父母双方抚养能力、生活环境、子女意愿等因素,由父母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

法律明确规定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这一原则体现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中,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从子女年龄来看,不同阶段的抚养权归属有明确倾向。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基于婴幼儿对母亲照料的依赖以及生理需求,除非母亲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或者父母双方协议由父亲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结合双方具体条件判决。法院考量的核心是“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成长”,具体包括父母的经济能力(如稳定收入能否支撑子女生活、教育开支)、教育背景(如能否提供良好的教育引导)、生活环境(如是否有稳定住所、周边配套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与子女的情感联系(如子女长期由哪一方照料、相处时间长短)等。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法院可能优先考虑该方。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明确尊重其真实意愿。此时子女已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其选择会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参考因素,但并非唯一依据,仍需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综合判断,确保子女的选择符合其长远利益。

此外,父母的行为习惯也会影响抚养权归属。若一方存在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恶习,或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被认定为“不适宜抚养子女”,从而丧失抚养权。相反,若一方能证明自己尽到主要抚养义务,或对方存在遗弃、虐待子女等行为,也会增加获得抚养权的概率。

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离婚后,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患严重疾病等情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判决,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离婚孩子归谁(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