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车撞且对方负主要责任时,赔偿需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如构成伤残)等多项费用,赔偿顺序遵循“交强险优先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摊”原则,主要责任方通常承担70%-80%的赔偿责任,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损失和证据确定。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若经交管部门认定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赔偿流程和标准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责任划分以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核心依据,该文书会明确各方过错程度及责任比例,是后续赔偿的基础证据。

赔偿顺序需遵循“交强险优先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摊”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其中,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需区分责任比例,全额赔付符合条件的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摊,主要责任方通常承担70%-80%的赔偿责任(具体比例需结合事故具体情形,如行人是否有过错,由法院或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赔偿项目需根据实际损害情况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范围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需承担举证责任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前者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后者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因残疾不能恢复,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以正式票据为凭,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残疾赔偿金(如构成伤残):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等级需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一级伤残对应100%赔偿比例,十级伤残对应10%,中间等级按比例递减。

死亡赔偿金(如造成死亡):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此外,还需赔偿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若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主张该项赔偿,具体金额需结合侵权行为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一般伤残案件中十级伤残约5000-10000元,逐级递增。

关于赔偿比例,主要责任方的赔偿比例通常由法院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判定,实践中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行人无过错时,机动车方承担100%责任;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责任,但机动车方最低承担60%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若行人负次要责任,机动车主责方一般承担70%-80%赔偿责任;若行人无责任,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责任。

赔偿协商不成时,受害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需提交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误工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证据材料。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确定赔偿金额及责任方履行方式。

行人被车撞了对方主要责任怎么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