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离婚起诉书需包含原被告基本信息、明确诉讼请求、陈述事实与理由(重点说明分居满两年的事实及感情破裂依据)、附证据清单,同时需符合法院管辖要求并引用《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款增强合法性。
撰写分居两年离婚起诉书需遵循法定格式,核心在于通过清晰的结构和充分的事实依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下从具体内容模块展开说明:
一、首部信息:明确主体与管辖法院
起诉书开头需列明原被告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需提供被告经常居住地证明,如居住证、租房合同等)。若被告下落不明或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住所地法院也可管辖。
二、诉讼请求:内容具体、明确无歧义
诉讼请求是原告希望法院判决的事项,需逐项列明且表述清晰。核心请求包括:1. 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 子女抚养问题(若有子女,需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如“婚生子XX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3.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附财产清单,注明财产名称、数量、价值、分割方案,如“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补偿XX元”);4.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明确债务数额及承担方式,如“共同债务XX元由原被告各承担50%”)。
三、事实与理由:以法律依据为核心,陈述感情破裂事实
此部分是起诉书的关键,需结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分层次陈述:1. 婚姻基础:简述结婚时间、地点、婚姻缔结背景(如自由恋爱或包办婚姻);2. 分居原因:说明导致分居的具体矛盾(如性格不合、家庭暴力、一方过错等),需客观陈述事实,避免情绪化表述;3. 分居事实:明确分居起止时间(需精确到年月,确保满两年)、分居方式(如分房居住、异地生活)、分居期间双方是否有联系及感情修复可能;4. 感情破裂结论:结合分居满两年的事实,依据法律条款论证夫妻感情已无和好可能,符合离婚法定条件。
四、证据清单:提供分居事实的有效证明
证据是支撑事实与理由的核心,需列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分居满两年的常见证据包括:1. 分居协议(需双方签字确认,明确分居时间、原因);2. 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原告在分居期间的独立居住证明,需显示租赁/购房时间与分居时间一致);3. 证人证言(邻居、亲友等证明双方分居状态的书面证言,需注明证人身份及联系方式);4. 通讯记录(微信、短信等显示双方分居期间无共同生活的聊天记录);5. 工作证明(异地工作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分居地点)。证据需提供原件或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五、尾部格式:规范落款与递交要求
起诉书末尾需写明“此致XX人民法院”,并由原告签名按手印,注明起诉日期。同时需附上证据材料副本(份数根据被告人数+法院留存份数确定)、原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
需注意,起诉书内容需真实客观,不得虚构事实或伪造证据;诉讼请求需具有可执行性,避免模糊表述(如“依法分割财产”需细化为具体财产分割方案)。若涉及复杂财产或子女抚养争议,建议结合个案情况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起诉书符合法律规定及法院裁判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