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借款人还钱需准备原被告身份材料、借贷关系证明(借条/合同)、款项交付凭证(转账记录等)、未还款证明及诉讼文书(起诉状、证据清单)。其中核心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明、借条或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若涉及利息或违约金需额外提供约定依据。
一、原被告身份材料
原告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其他组织)。若原告为企业,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信息需明确,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可通过公安机关或律师查询),法人需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若被告下落不明,需补充其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证明,以便法院送达。
二、借贷关系证明材料
借条或借款合同是核心证据,需包含借贷双方姓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利息约定、还款日期、签字按手印等要素。若为电子借条(如微信/支付宝借条功能),需提供完整截图并注明存储路径。无书面借条时,可提供双方聊天记录(需显示借款合意)、录音录像(需明确借贷事实及金额),但需确保电子证据未经剪辑,原始载体需当庭提交核对。
三、款项交付凭证
银行转账记录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流水明细,备注“借款”字样可增强证明力;微信/支付宝转账需截取包含转账时间、金额、双方账号的完整页面,并提交支付平台出具的交易凭证(可通过客服申请)。现金交付需提供收条、见证人证言或被告认可收到款项的聊天记录,大额现金交付建议补充取款记录(与借款时间、金额匹配)。
四、未还款证明
需提供催款记录(短信、微信、邮件等),证明原告已履行催告义务且被告未按约还款。若双方约定分期还款,需提供每期还款截止日及被告逾期记录;若被告部分还款,需标注已还款金额及剩余未还金额,附还款转账记录。
五、诉讼文书
起诉状需载明诉讼请求(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利息需明确计算方式及依据)、事实与理由(按时间顺序描述借款、催款过程),尾部需手写签名或盖章。证据清单需按“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格式列明,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签名,原件需单独整理供法庭核对。
六、其他材料
涉及担保人的需提交担保合同及担保人身份信息;约定管辖法院的需提供相关协议条款;主张利息的需提交利率约定证据(如借条中明确年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若需申请财产保全,需额外提供被告财产线索(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及保全申请书。
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证据页码需连续编号,外文材料需附中文译本。若证据存在瑕疵(如借条金额涂改、转账记录缺失),需补充情况说明并提供辅助证据(如双方沟通记录解释涂改原因)。建议在起诉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同类案例,确保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