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危险品的许可申请需根据具体运输方式向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其中道路运输向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水路运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铁路运输向国家铁路局申请,航空运输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核心法律依据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各运输领域专项法规。
危险品运输许可的申请部门需结合运输方式确定,不同运输途径对应的审批主体存在明确划分,企业需根据实际业务类型对接相应部门,确保合规性。以下从法律依据、运输方式对应部门、申请条件及流程展开说明:
一、法律依据与监管体系
我国对危险品运输实行“分类监管、归口负责”制度,核心依据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该条例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此外,各运输领域另有专项法规,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进一步细化了许可申请要求。
二、不同运输方式对应的申请部门
1. 道路运输: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需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运输的,向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会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审查企业资质,包括车辆技术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等。
2. 水路运输:通过内河或沿海运输危险品的,需向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地方海事部门申请《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中,跨省运输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审批,省内运输由省级海事机构负责,需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对船舶技术、船员资质的要求。
3. 铁路运输:铁路危险品运输许可由国家铁路局负责审批,申请人需满足《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中关于运输企业资质、专用车辆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铁路运输因其特殊性,还需额外通过铁路部门的线路安全评估。
4. 航空运输:航空危险品运输需向中国民用航空局(或地区管理局) 申请,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航空运输企业需具备危险品收运、存储、装卸的专业能力,相关人员需通过民航局认可的培训并取得资质。
三、申请许可的核心条件
无论哪种运输方式,申请企业均需满足基础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符合行业标准;(2)拥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运输工具(如道路运输需配备专用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紧急切断装置);(3)从业人员需取得相应资格证(道路运输需驾驶员、押运员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水路运输船员需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等);(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安全培训、隐患排查等机制。
四、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通常包括:(1)提交材料,如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车辆/船舶技术证明、人员资质证书、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等;(2)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重点检查车辆设备、场地设施、人员操作能力等);(3)审核通过后,颁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对应证件,许可有效期通常为3-5年,期满需提前申请延续。
需注意,危险品运输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企业需根据运输的危险品类别(如爆炸品、剧毒化学品等)在许可证中明确经营范围,超出范围运输将面临行政处罚。同时,运输过程中需携带许可证副本及相关单据,接受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合监管。
合规申请危险品运输许可是企业开展相关业务的前提,未经许可擅自运输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最高50万元)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企业应根据自身运输方式,提前向对应主管部门咨询最新政策要求,确保申请材料齐全、条件达标,避免因程序疏漏影响业务开展。

法律依据: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承运危险货物。
第二十三条
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与承运危险货物性质、重量相匹配的车辆、设备进行运输。
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承运;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承运。
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货物,不得超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