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非案件终结。被取保候审后,案件会继续处于司法程序中,被取保候审人需严格遵守法定义务,司法机关会继续侦查案件,后续可能进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阶段,也可能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解除强制措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案件的终结,而是司法机关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后,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等司法程序不会停止,司法机关会继续推进案件处理。

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定义务,这是确保取保候审措施有效的核心。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以下要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此外,司法机关还可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或通信、不得从事特定活动等附加义务。若违反上述义务,司法机关可根据情节轻重,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逮捕。

案件会进入后续司法程序。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处理: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会撤销案件,并解除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会进行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进行全面审查。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若存在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或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等情形,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司法机关会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

若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会进入法院审判阶段。法院会依法开庭审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若判决有罪,会根据犯罪情节判处相应刑罚;若无罪,会宣告无罪并解除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司法机关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会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需要注意的是,若案件在取保候审期限内未能办结,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案件情况变更强制措施,如转为监视居住,或在符合逮捕条件时决定逮捕。

此外,保证金会在特定条件下退还。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法定义务,且案件处理完毕(如不起诉、判决生效或撤销案件)后,司法机关会出具《退还保证金决定书》,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凭该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若因违反义务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取保候审之后会怎么样(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