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没签订合同追讨工资赔偿,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
虽然没签订合同,但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在追讨工资赔偿时,第一步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很多时候,通过沟通交流,用人单位可能会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并支付相应工资。
若协商无果,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人证言、工资支付记录(如转账记录)、工作时的照片或视频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等情况至关重要。
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通常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促使用人单位尽快解决问题。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在仲裁过程中,农民工要充分利用之前收集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农民工在追讨工资的同时,还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农民工要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