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要求,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补充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自然也受此约束。

对于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一要求,这是确保协议能够真实反映当事人意愿和能力的基础。例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除纯获利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外,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如果签署补充协议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补充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意思表示真实是补充协议有效的关键要素。这意味着当事人在签署补充协议时,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比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补充协议合法有效的底线。强制性规定是法律要求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协议将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一些涉及非法交易、逃避税收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补充协议,是无法得到法律认可的。

不违背公序良俗也是补充协议有效的重要条件。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它体现了社会的基本价值和道德观念。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违背了公序良俗,如约定进行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那么该协议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一般还需要与原协议的内容具有关联性,是对原协议内容的补充、修改或者变更,并且在形式上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签署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要求(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