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伤残鉴定结果被公司拿走不给,可先尝试与公司友好协商,要求其归还鉴定结果;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工伤或其他涉及伤残鉴定的情形中,伤残鉴定结果是非常重要的材料,关乎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当公司拿走鉴定结果却不给时,以下是具体的应对方法。
协商解决。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需要这份鉴定结果的原因和用途,比如用于后续的赔偿申请、治疗参考等。很多时候,公司可能是因为工作流程或疏忽才未及时归还,通过友好协商,有可能顺利拿回鉴定结果。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职责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其说明公司拿走伤残鉴定结果不给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责令公司改正。投诉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鉴定申请受理通知书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劳动仲裁也是一个有效的途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归还伤残鉴定结果。仲裁程序相对正规,会对双方的证据和主张进行审查和判断。在仲裁过程中,要积极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让法院来判决公司归还鉴定结果。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