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登记和变更登记主要区别在于目的、适用情形和处理方式。更正登记是为了修正登记错误,而变更登记是因物权状况正常变化而进行的登记。

从目的上看,更正登记的目的在于修正错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错误,比如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失误、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等,更正登记就是要将这些错误的登记内容恢复到正确状态,保障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维护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变更登记的目的是反映物权的变动情况。当不动产的物权在正常情况下发生变化时,如权利人姓名改变、房屋面积增减等,通过变更登记使登记簿上的内容与实际的物权状况保持一致。

在适用情形方面,更正登记适用于登记错误的情况。例如,房屋实际面积为120平方米,但登记簿上误登记为110平方米,此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又或者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是甲,但登记簿上登记成了乙,甲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来纠正这一错误。变更登记适用于物权的正常变化。像权利人因为个人原因更改了姓名,或者房屋进行了扩建导致面积增加,再或者土地的使用年限发生了变化等情况,都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处理方式上,更正登记往往需要有证据证明登记存在错误。如果是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需要提交相关证据,且原权利人一般需要同意更正;若原权利人不同意,利害关系人还需要通过诉讼等途径来进一步解决。变更登记相对来说程序较为常规,只要当事人提供物权变化的合法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登记机构审核后就可以进行变更登记。

更正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区别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