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的影响因素包括个体、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等多方面。
个体因素在校园欺凌中起到关键作用。一些欺凌者自身具有攻击性、冲动性等性格特征,情绪管理能力较差,遇到问题容易采取暴力方式解决。他们可能缺乏同情心和同理心,不能理解受害者的痛苦,道德观念薄弱,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正确的认知和约束。而受害者往往性格内向、胆小怕事、自卑,这使得他们更容易成为欺凌的目标。
家庭因素对孩子的行为塑造有着深远影响。不良的家庭环境,如父母关系紧张、经常争吵甚至离异,会使孩子缺乏安全感和关爱,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并通过欺凌他人来发泄情绪。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也不容忽视,过度溺爱会导致孩子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对他人的尊重;而过于严厉或暴力的教育方式,会让孩子学会用暴力解决问题。父母疏于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导致孩子缺乏正确的引导和约束,也增加了孩子参与欺凌行为的可能性。
学校因素方面,学校的管理和教育不到位会助长校园欺凌的发生。部分学校过于注重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缺乏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有效预防和干预机制。教师对学生的关注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欺凌事件,或者处理方式不当,没有对欺凌者进行严肃的教育和惩罚,对受害者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和帮助,都会使欺凌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并可能愈演愈烈。
社会因素同样不可小觑。社会中的不良风气,如暴力文化、金钱至上观念等,会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一些影视作品、游戏中充斥着暴力和血腥场面,容易让青少年模仿。同时,社会竞争压力大,青少年在这种环境下也可能会产生焦虑和压抑情绪,通过欺凌他人来释放压力或获取成就感。
网络因素在当今社会日益凸显。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使得一些青少年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进行网络暴力。不良的网络信息也容易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一些网络欺凌也会延伸到现实生活中,加剧校园欺凌的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