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严重情节主要涵盖犯罪数额、犯罪对象、犯罪后果、犯罪手段、犯罪次数等方面。
从犯罪数额来看,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时,属于严重情节。例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一般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越大,表明犯罪的危害程度越高,对被害人财产造成的损失越大,所以会被视为严重情节。
就犯罪对象而言,如果诈骗的对象是特定弱势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是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等,会被认定为严重情节。因为这些对象本身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或者这些财物具有特殊用途,诈骗行为不仅侵犯了财产权益,还可能影响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
从犯罪后果方面,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严重情节。诈骗行为不仅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还对其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这种情况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增大。
关于犯罪手段,使用欺诈手段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诈骗财物等,这些手段往往具有更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容易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遭受损失,所以也属于严重情节。
犯罪次数也是考量因素,多次实施诈骗行为,说明犯罪人主观恶性较大,社会危害性持续存在,同样会被认定为严重情节。在诈骗过程中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会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也属于严重情节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