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抚养权打官司的流程一般包括准备起诉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等环节。
准备起诉材料。这是打官司的基础工作,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清晰阐述诉讼请求,即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比如列举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条件、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等。还需准备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等;孩子的出生证明,以证明亲子关系;以及能够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像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的生活学习现状证明等。
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立案成功后进入庭前准备阶段。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同时,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在此期间,双方可以继续收集和整理证据,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开庭审理。开庭时,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接着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之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再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
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整个争夺抚养权的打官司流程较为复杂,需要当事人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