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单方面离婚需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由法院审理判决。
在法律层面,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而分居情况下单方面离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而言,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存在下落不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特殊情况,也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准备相关材料。这包括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以及事实与理由。同时,要准备好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还有原告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最为关键的是,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于因分居而提起的离婚诉讼,能证明分居事实的证据至关重要,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向法院提交上述材料,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就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若原告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分居单方面离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并且要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