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辞退,工资一般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但不一定是现钱支付,也可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具有一次性结清工资的法定义务。

关于支付形式,《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这里的法定货币支付,既可以是现金支付,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资是较为常见的做法,这种方式不仅方便快捷,也便于员工查询和管理,同时也符合财务规范和监管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限期支付。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存在的经济补偿等。

员工被辞退时,工资应一次性结清,但支付形式不限于现钱。员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员工被辞退工资是否应该马上结清现钱(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