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者被判刑后仍需要赔钱。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是相互独立的法律责任。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目的而设立的。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违反刑法规定,而接受国家的制裁,目的在于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民事赔偿责任则是基于侵权行为,要求侵权人对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目的是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使其恢复到未受侵害前的状态。
在伤人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赔偿项目都是受害人因伤人行为而实际遭受的损失,犯罪人不能因为被判刑就免除赔偿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分别进行刑事审判和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受害人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刑事审判确定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则确定犯罪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决其向受害人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即使犯罪人被判刑入狱,其民事赔偿责任依然存在。受害人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要求犯罪人用其个人财产进行赔偿。如果犯罪人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在其有财产时,受害人仍有权随时要求其继续履行赔偿义务。所以,伤人者判刑后赔钱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