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事故致人重伤涉嫌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逃逸事故致人重伤的情形中,要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在事故中逃逸方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导致他人重伤,就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强调了逃逸的主观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这种逃逸行为不仅会影响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还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和司法秩序,所以法律对其给予了更严厉的处罚。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逃逸者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赔偿伤者损失并取得谅解等。如果逃逸者在事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伤者并取得其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从轻处罚。但总体而言,逃逸事故致人重伤的行为会面临较为严重的刑事处罚,这也提醒人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积极履行救助义务,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逃逸事故致人重伤怎么判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