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伤造成轻伤一般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但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费用。
在法律层面,对于伤害行为的判定有明确规定。如果是误伤导致他人轻伤,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性质不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误伤通常是指非故意地对他人造成伤害,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不过,虽然不涉及刑事判刑,但误伤他人造成轻伤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医疗费:这是指为治疗因伤害所产生的疾病、损伤等所支出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造成了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计算和确定。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