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赔偿款的办理需先确定赔偿责任,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获得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赔偿,之后按照法律文书要求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款。
要明确治安拘留存在可赔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治安拘留是违法的,比如拘留没有合法依据、违反法定程序等,被拘留人就有权申请赔偿。
接下来是确定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情况下,作出治安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被拘留人可以先向该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等内容。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赔偿,会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之后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经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最终有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了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至此,治安拘留赔偿款的办理流程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