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工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发放,也可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发放。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看,当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并完成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有义务立即结算并支付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会按照既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来发放工资。例如,用人单位通常是每月 15 日发放上月工资,即便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工资也需要等到这个固定的发放日期才会支付。这种做法在与员工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也是可行的。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试用期内辞职员工的工资,员工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工资。若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员工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的发放时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实际中可能因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而有所不同。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应积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什么时候发放(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