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保留价和起拍价存在明显区别。保留价是委托人为拍卖标的设定的最低价格,低于此价拍卖师不得成交;起拍价是拍卖开始时的起始报价,可由拍卖人根据情况确定,二者在确定主体、作用及价格高低关系上都有所不同。

从确定主体来看,拍卖保留价通常由委托人确定。委托人基于对拍卖标的的价值认知、自身的期望以及市场情况等因素来设定这个最低价格,以保障自身的利益,确保拍卖标的不会以过低的价格成交。而拍卖起拍价一般由拍卖人确定。拍卖人会综合考虑拍卖标的的实际价值、市场需求、潜在竞买人的心理价位等多方面因素,来设定一个合适的起始价格,目的是吸引竞买人参与竞拍。

在作用方面,保留价起着底线保障的作用。它是拍卖能否成交的一个关键门槛,如果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该次拍卖就会流拍,这能有效防止拍卖标的被贱卖。起拍价则主要起到引导竞拍的作用。一个合理的起拍价可以激发竞买人的兴趣和参与热情,促使他们积极参与竞拍,为拍卖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

关于价格高低关系。一般情况下,起拍价会低于保留价。这样做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竞买人参与,让更多人有机会进入竞拍环节。当竞买人不断加价,价格逐渐接近或超过保留价时,才有可能达成有效的成交。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拍卖人根据市场情况和对拍卖标的的判断,将起拍价设定得与保留价相同。

综上所述,拍卖保留价和起拍价在确定主体、作用和价格关系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它们在拍卖活动中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拍卖保留价和起拍价的区别在哪(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