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命令存在多方面区别。环境行政处罚是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制裁,具有惩罚性;而环境行政命令是要求相对人履行特定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具有非惩罚性。在性质上,行政处罚是制裁,行政命令是对义务的要求;在目的上,行政处罚是惩戒违法,行政命令是恢复环境管理秩序;在表现形式上,二者也有不同,如行政处罚有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命令有责令改正、责令采取治理措施等。
一、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命令的区别是什么?
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命令存在显著区别。从性质上看,环境行政处罚是一种制裁性行为,是对环境违法行为人进行的惩罚。而环境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要求相对人履行特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义务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惩罚性。
1、目的不同
环境行政处罚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违法者的制裁,使其承担不利后果,以达到惩戒违法、教育其他潜在违法者的作用。例如,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处以罚款,就是对其违法行为的一种惩戒。而环境行政命令的目的是恢复被破坏的环境管理秩序,要求违法者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危害等。比如责令企业限期治理污染,是为了让企业改善环境状况,恢复正常的环境管理秩序。
2、表现形式不同
环境行政处罚的表现形式有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这些形式都是对违法者权益的一种剥夺或限制。而环境行政命令常见的形式有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采取治理措施等,主要是要求违法者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停止某种行为。
3、救济途径不同
当事人对环境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进行救济。而对于环境行政命令,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命令违法或者不合理,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提出异议,但在程序和依据上与行政处罚的救济有所不同。

二、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命令在程序上的区别
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命令在程序上也有明显差异。环境行政处罚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以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立案与调查程序
环境行政处罚一般需要经过立案程序,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后,决定是否作为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处理。立案后要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证件。而环境行政命令在程序上相对灵活,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后,可以直接下达行政命令,要求当事人改正或者采取措施。
2、告知与听证程序
在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对于一些重大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还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而环境行政命令通常不需要经过听证程序,行政机关下达命令后,当事人主要是按照命令要求履行义务。
3、决定与执行程序
环境行政处罚需要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查和决定,作出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等。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环境行政命令一般由行政机关直接下达,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命令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督促其履行,如加处罚款等。
三、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命令在法律后果上的区别
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命令在法律后果方面也存在不同。环境行政处罚会给当事人带来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1、对当事人声誉的影响
环境行政处罚会对当事人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一旦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其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可能会受到损害,可能会影响其与合作伙伴的关系,以及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而环境行政命令主要是要求当事人采取行动,对其声誉的影响相对较小。
2、对当事人财产的影响
环境行政处罚中的罚款等措施会直接导致当事人财产的减少。例如,高额的罚款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负担。而环境行政命令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整改,但这与行政处罚的罚款性质不同,是为了恢复环境管理秩序而进行的必要投入。
3、对当事人经营活动的影响
环境行政处罚中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措施,会直接限制当事人的经营活动,甚至可能导致企业无法继续正常经营。而环境行政命令通常是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某项任务,如治理污染等,一般不会直接导致企业停止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命令在性质、目的、表现形式、程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在实际的环境管理中,如何准确区分和运用这两种手段至关重要。比如,对于不同类型的环境违法行为,应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那么,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判断是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还是环境行政命令呢?遇到环境行政处罚或行政命令不合法的情况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如果你有这些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