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存款保全可通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来实现,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需按法定流程进行操作。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为防止一方恶意转移、隐匿存款等行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对存款进行保全。

财产保全的类型,主要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提起离婚诉讼前,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则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请求保全的财产数额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内容。同时,要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如银行账户信息等。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担保方式可以是提供保证金、实物担保或者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

法院在审查申请符合条件后,会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在整个财产保全过程中,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保全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夫妻离婚存款怎么保全(0)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