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更改所需携带的材料因更改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若通过订立新遗嘱更改,一般需携带能证明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涉及财产的相关证明如房产证、存折等;若前往公证处公证遗嘱进行更改,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原公证书。

遗嘱的更改主要有两种常见方式,不同方式所需携带的东西有所不同。

自行订立新遗嘱来更改原遗嘱。这种情况下,需要准备证明遗嘱人身份的材料,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它能明确遗嘱人的身份信息,确保遗嘱的主体适格。户口簿也很重要,户口簿可以进一步证实遗嘱人的户籍信息、亲属关系等,在确定遗嘱涉及的继承人范围等方面有一定作用。同时,对于遗嘱中涉及的财产,要携带相关的财产证明。比如,如果遗嘱中包含房产,就需要带上房产证,房产证能证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明确该房产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若涉及银行存款,要带上存折或者银行卡以及相关的存款证明,以此来证实银行存款的具体情况。

通过公证的方式更改遗嘱。如果原遗嘱是经过公证的,那么要对其进行更改也需要到公证处办理。除了上述提到的身份证、户口簿、财产证明等材料外,必须携带原公证书。原公证书是之前遗嘱公证的重要凭证,公证处需要根据原公证书的内容来办理新的公证遗嘱更改手续,确保新遗嘱与原遗嘱的衔接和变更的合法性。在办理公证更改遗嘱时,遗嘱人需亲自前往公证处,在公证员的指导下完成相关程序,以保证遗嘱更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遗嘱更改需要带一些什么东西去(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