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高空扔垃圾可以先进行沟通劝阻,若沟通无效可向物业反映,由物业介入处理,若物业处理无果或没有物业,可向相关部门如城管、社区居委会等投诉,若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当遇到邻居高空扔垃圾的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友好沟通。以平和、理性的态度与邻居交流,向其说明高空扔垃圾的危害,包括可能对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如砸伤行人,也可能对公共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小区的整体美观与卫生。很多时候,邻居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通过沟通可能会使其认识到错误并加以改正。
如果沟通没有起到效果,那么可以向小区物业反映情况。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服务机构,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物业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比如在小区内张贴警示标语,提醒居民禁止高空抛物;对高空扔垃圾的行为进行监控和巡查;对违规业主进行教育和劝导等。
若物业介入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或者所在小区没有物业,那么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例如,向城管部门反映,城管部门有权对影响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也可以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社区居委会可以从中协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进问题的解决。
如果邻居高空扔垃圾的行为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那么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受害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为了避免高空扔垃圾的情况发生,小区也可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同时,完善小区的基础设施,如增加垃圾桶的数量和合理布局,方便居民投放垃圾。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