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离婚时,财产分割需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后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这些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

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尊重双方的意愿,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配。这种协商可以是平均分配,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一方存在生活困难等因素,进行不平均的分配。

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一是照顾子女原则,会考虑子女的抚养和成长需要,在财产分割上给予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适当的倾斜。二是照顾女方原则,由于在社会生活中女方可能在就业、收入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所以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女方。三是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方和女方离婚财产怎么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