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下来后,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一般是原来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所获得的工资收入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原工资”的计算标准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同理解和认定。有些地方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来计算;有些则按照正常出勤月的工资来确定。一般来说,应当以职工正常工作时的应得工资收入为依据,而不是实发工资,因为实发工资可能会扣除一些如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等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工伤认定下来工资还是原来工资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