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警察可能构成侮辱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也可能不构成犯罪而仅面临治安处罚,具体要依据实际情况判断。
在不同情形下,辱骂警察的法律定性有所不同。
若在警察执行公务过程中,当事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同时伴有辱骂警察的行为,这种情况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的暴力、威胁方法包括使用言语辱骂等方式对警察执行职务造成阻碍。例如,警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为逃避责任,对警察进行辱骂、推搡,阻止警察正常执法,就可能被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若辱骂警察的行为并非发生在警察执行公务期间,而是在其他场合,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可能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其他方法”就包括使用辱骂性语言。例如,因个人矛盾,在公共场合大肆辱骂警察,造成恶劣影响,就可能构成侮辱罪。
如果辱骂警察的情节比较轻微,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辱骂警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需要结合具体的行为情节、发生场景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