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工作时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并非仅取决于有无工作,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可能归没工作一方,也可能归有工作一方。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当一方没有工作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孩子的年龄是一个关键因素。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会优先考虑判给母亲抚养,即便母亲没有工作,只要其有能力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环境,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虽然一方没有工作,但如果其有其他方面的优势,也可能获得抚养权。例如,没工作一方能够证明自己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对孩子的生活习惯、学习情况等更为了解和熟悉,且有一定的经济支持来源,如父母给予的经济帮助等,同时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像有不良嗜好、经常加班无法照顾孩子等,那么没工作一方也有很大机会获得抚养权。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法院会着重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愿意跟随没工作的一方生活,并且该方有能力为孩子提供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法院也会尊重孩子的选择。
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品德、身体状况等因素。如果没工作一方品德良好、身体健康,能够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教育,这对争取抚养权也是有利的。而有工作的一方如果工作繁忙,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也可能在抚养权争夺中不占优势。没工作并不必然导致失去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