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对于孩子户口在男方的情况,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来解决孩子抚养权及户口迁移等问题。
首先要明确,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的关系在法律上并非夫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户口问题,是需要妥善处理的。
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户口迁移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确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应配合女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一般来说,需要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孩子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后,女方可持法院的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男方有义务配合办理,如果男方拒不配合,女方可以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法律途径来解决。无论最终孩子的抚养权归谁,都应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