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指的是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请求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逮捕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批捕和逮捕是两个不同但又紧密相关的概念。

批捕(批准逮捕):其主体是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等。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会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逮捕:这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执行逮捕的主体主要是公安机关。当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文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执行逮捕。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并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人民法院对于决定逮捕的被告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批捕是逮捕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察机关对逮捕的审查批准过程,而逮捕则是具体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实施。它们共同构成了刑事诉讼中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逮捕跟批捕什么意思(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