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办理流程一般包括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

起诉阶段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有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相关证据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以及事实与理由。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

审理阶段

审理前,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之后进入调解环节,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可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需按时到庭,法院会查明案件事实,双方可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

判决阶段

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合议,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若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若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终审判决。

整个离婚诉讼流程可能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法院工作安排等因素的影响,时间长短不一。简单的案件可能几个月就能审结,复杂的案件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

离婚诉讼办理流程(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