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合同到期后,应依据工伤的不同伤残等级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一般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后续手续,可能包括续签合同、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补偿等。
当工伤人员合同即将到期时,第一步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因为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处理办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如果工伤人员经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劳动关系,直至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此期间,劳动者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对于五至六级伤残的工伤人员,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是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办理手续时,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身份证等。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为工伤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同时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工伤人员则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完成手续办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工伤人员合同到期后的手续办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