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有明确的界定。在时间节点的判定上,以用工之日为起始点。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法律规定是有时间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这一个月属于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合理签约期。
一旦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这个时间段,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小张在2024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2024年2月1日起,小张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直到公司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满一年为止。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当出现法律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主张二倍工资赔偿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入职时间等重要信息。同时,二倍工资的主张也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