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运输主要由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管理,在特定领域如铁路、民航等也有相应的管理部门。
在公路运输领域,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在治理超载运输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源头监管和路面执法等工作。在源头监管上,交通部门会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管理,要求其规范装载行为,防止车辆超限超载出场(站)。例如,对矿山、水泥厂、砂石料场等货物装载点进行巡查,确保这些场所按照规定为车辆装载货物,严禁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在路面执法中,交通部门会依托治超检测站、流动检测设备等,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一旦发现车辆超载,会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如责令卸载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并根据超载程度处以罚款等处罚。
公安部门在公路超载运输管理中,主要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和对超载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交警在日常巡逻执法过程中,会对疑似超载的车辆进行检查。对于超载的车辆,公安部门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除了罚款外,还可能对驾驶员进行记分处理。如果超载情况严重,影响交通安全,还可能采取暂扣驾驶证、车辆等措施。
在铁路运输方面,超载运输的管理由铁路管理部门负责。铁路部门会严格把控货物的装载量和装载方式,确保列车的运行安全。他们会对货物进行严格的称重和检查,防止货物超载导致列车运行出现危险。
在民航运输中,民航管理部门会对飞机的载重进行严格管理。航空公司在货物和旅客行李托运时,会有明确的重量限制。民航部门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确保飞机的载重符合安全标准,保障飞行安全。不同运输领域的超载运输都有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监管,以保障运输安全和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