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后对方不肯离,意味着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当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对方反悔不肯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的程序就无法继续推进。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完成离婚手续。既然对方不愿意配合,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和理由(如说明双方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相关证据可以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还可以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分居的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如重婚、家庭暴力等)的证据等。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一般来说,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但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材料和参加庭审。同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要提供合理的主张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