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求财产重新分割诉讼的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上述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在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明确要求分割的财产金额或价值。法院会依据这个金额来计算应交纳的诉讼费。

例如,若要求分割的财产价值为5万元,其中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为4万元,这部分按照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交纳1000 + 50 = 1050元诉讼费。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先行预交。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是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最终诉讼费的承担,通常由败诉方负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及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等。

离婚后要求财产重新分割诉讼怎么交诉讼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