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流程;诉讼离婚则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的手续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第二步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是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第五步是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再看诉讼离婚的流程。起诉,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举证、质证等。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整个诉讼离婚过程可能会相对复杂和耗时较长,具体的程序和要求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