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打人的治安处理要依据其在打人时的精神状态来确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打人行为,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打人,应给予治安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打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这是因为这类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不具备正常的认知和控制能力,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例如,一些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在幻觉、妄想的支配下实施打人行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且具有伤害性的。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对精神病人进行治安处罚,但监护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严格的看管,防止其再次实施危害行为,同时要积极为其进行治疗,以改善其精神状况。

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他们的精神状态有时正常有时不正常。当他们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也就是能够清楚认知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时,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比如,间歇性躁狂症患者在病情稳定、精神正常期间打人,就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可能会面临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类精神病人虽然有一定的认知和控制能力,但相较于正常人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减弱。例如,轻度智力障碍伴发精神障碍的患者,在实施打人行为时,可能对行为的后果有部分认知,但控制能力不足。对于他们的治安处理,会综合考虑其精神状况,在处罚上适当从轻或者减轻。对精神病人打人的治安处理,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其在行为时的精神状态,并依法依规进行妥善处理。

精神病人打人怎么处理治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