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从犯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在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若存在多次聚众斗殴等加重情节,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进行相应从宽处理。

一、聚众斗殴罪的认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并不局限于公共场所的秩序。只要是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都能成为该罪侵犯的对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只有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会被以该罪定罪处罚。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二、从犯的认定在聚众斗殴犯罪中,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次要作用通常表现为虽然参与了实施聚众斗殴犯罪的实行行为,但所起的作用不大;辅助作用则一般是指为共同犯罪行为事先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比如在聚众斗殴前为他人提供刀具等作案工具,但未直接参与斗殴过程的人,就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三、从犯的定罪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多次聚众斗殴等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从犯,应当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在上述量刑幅度的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虑从犯参与犯罪的程度、所起作用的大小、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刑罚。例如,若从犯只是在现场望风,未直接参与斗殴,且造成的后果相对较轻,可能会被从轻判处拘役或者管制;若从犯在犯罪中所起作用极小,甚至有可能被免除处罚。

聚众斗殴从犯怎么定罪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