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和电动车发生事故责任划分需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一般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几种情况。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通常遵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如果轿车一方存在闯红灯、超速、逆行、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电动车无过错,那么轿车可能承担全部责任。例如轿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车相撞,轿车驾驶者要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需承担电动车一方的损失赔偿,包括车辆维修、人员医疗等费用。
当双方都有过错时,会根据过错程度划分主次责任。比如轿车在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电动车行驶速度过快且未注意观察路况,此时轿车可能承担主要责任,电动车承担次要责任。主要责任方一般承担70% - 8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20% - 30%。
若轿车和电动车的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基本相当,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例如轿车和电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同时进入,都未注意避让对方导致相撞。
若电动车一方存在明显过错,如在机动车道逆行,而轿车正常行驶采取了必要的避让措施但仍发生事故,电动车可能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不过,如果轿车存在一定的疏忽,如未及时发现电动车,也可能承担次要责任。
还有无责任的情况。若事故是由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且双方均无过错,可能都不承担责任。但在实际处理中,出于人道主义等因素,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补偿。责任划分最终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当事人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