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若对方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当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时,首先可以考虑协商解决。因为协商是一种较为温和、灵活的方式,双方可以在相对平和的氛围中,就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这样不仅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还能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邀请双方信任的亲朋好友、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第三方进行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以证明双方的身份关系以及对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对拒不执行判决的一方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避免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