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不知道被继承人的遗产具体情况,仍然可以起诉对方。可以先启动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通过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合法途径来查明遗产范围。

在不知道被继承人遗产具体情况时起诉对方,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能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需要撰写合格的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在诉讼请求中,虽不清楚具体遗产数额,但可以表明要求依法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诉求。

关于证据方面,即便不清楚遗产情况,也应尽量收集与被继承人关系、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等相关证据。比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证实自己的继承人身份,提供死亡证明以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不清楚被继承人的遗产情况,可以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法院可以查询被继承人的银行账户、房产登记、车辆登记等信息,从而查明遗产范围。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律师凭借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可以到一些机构查询部分信息。

不知道被继承人遗产并不影响起诉对方,通过合法的诉讼程序和调查手段,能够查明遗产情况并实现对遗产的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