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有责任时误工费的赔偿,需先确定事故责任比例,再结合受害人实际误工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一般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根据责任划分确定一方对另一方误工费的赔偿数额。

在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误工费的赔偿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问题。责任的划分是关键。通常在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侵权纠纷中,会由相关部门如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分别承担的责任比例,常见的责任划分有主次责任(如70%和30%)、同等责任(各50%)等。

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法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确定好责任比例和误工费数额后,就可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例如,双方负同等责任,受害人的误工费经计算为10000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承担50%,即5000元的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就误工费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情况,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

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还涉及到保险赔偿。如果侵权方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如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等,那么误工费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再由侵权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