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若孩子已成年,一般不存在抚养权归属问题。因为成年子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父母进行监护和抚养。

在法律层面,抚养权主要是针对未成年子女而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在法律上就成为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自主地决定自己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等各方面事务。

从法律义务角度来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但当子女成年后,这种法定的抚养义务通常就终止了。夫妻离婚时,也就无需再就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归属。

从实际生活角度而言,成年子女往往已经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他们可能已经完成学业并参加工作,有自己的收入来源;或者正在继续深造,但也有能力通过勤工俭学等方式维持自己的生活。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与哪一方共同生活,或者选择独立生活,父母双方都不能也不需要对其进行强制的约束和管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成年子女因精神疾病等原因导致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对其进行监护和照顾。在夫妻离婚时,可能就需要协商确定由哪一方主要承担监护责任,若协商不成,也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但这种情况与通常意义上的抚养权是有所区别的,更多的是基于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