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轻微伤不赔偿,可能需承担民事和行政两方面后果。民事上,被侵权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行政上,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从民事角度来看,造成他人轻微伤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侵权人拒绝赔偿,被侵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后,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若侵权人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侵权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的财产等。

从行政角度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造成他人轻微伤的案件中,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达成和解,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的违法情节对侵权人进行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这种处罚不仅是对侵权人违法行为的一种惩戒,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必要手段。

拒绝赔偿这种行为可能会对侵权人的个人信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一些信用体系较为完善的地区,此类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可能会被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中,从而对侵权人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如贷款、就业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