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医疗费根据实际票据确定,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护理费依护理人员收入等确定,交通费以实际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有相应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确定。这些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受害人因轻微伤遭受的损失。
一、轻微伤赔偿有多少项目
轻微伤赔偿包含多个项目。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1、误工费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轻微伤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
轻微伤赔偿项目有相应的计算标准。对于医疗费,如前文所述,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票据。在误工费计算方面,若受害人有固定工作,其收入减少的部分就是误工费。例如,受害人月工资为5000元,误工一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5000元。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明,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1、护理费计算
护理费的计算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如果护理人员有工作,按照其因护理受害人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护理人员月工资3000元,护理一个月,护理费就是3000元。若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一般来说,大城市的护工费用相对较高,可能每天在200 - 300元左右,小城市可能在100 - 200元左右。
2、交通费计算
交通费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要提供正式票据,且票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比如受害人就医乘坐公交车,每次2元,一个月就医10次,交通费就是20元。若乘坐出租车,要保留好出租车发票,按照发票金额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不同地区标准不同,一般在每天50 - 100元左右。例如,受害人住院10天,当地标准为每天80元,那么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800元。
4、营养费计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疗机构会根据受害人的受伤程度、恢复情况等给出建议。比如建议加强营养一个月,每天营养费标准可能在30 - 50元左右,那么一个月的营养费就是900 - 1500元。
三、轻微伤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
轻微伤赔偿项目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为轻微伤赔偿项目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1、医疗费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这明确了医疗费的确定方式和举证责任。
2、误工费法律依据
该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这对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和误工时间的确定做出了规定。
3、护理费法律依据
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这为护理费的计算提供了法律指引。
4、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法律依据
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第十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些条款分别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的确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轻微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个方面,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计算标准和法律依据。在实际处理轻微伤赔偿问题时,可能会遇到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责任认定有争议等情况。如果你在轻微伤赔偿等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专业律师会为你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